大商所宣布减免交割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1月5日,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该所实施如下手续费减免措施:

免收期货交割手续费。

免收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手续费。

免收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手续费。

免收期转现交易手续费。

减半收取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与本网站立场无关。财经信息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