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对浙江如山汇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月8日,浙江证监局在网站发布关于对浙江如山汇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有违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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