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旧改造实施办法出炉,“留守户”将由政府依法处理

4月16日,《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广州市政府网站公布,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市住建局同步发布具体解读。《实施办法》明确,“留守户”拒不交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时,属地区政府依法予以处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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