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就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4月29日,国家发改委公开征求对《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分为氮磷及复合肥储备、钾肥储备、救灾肥储备三部分。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每轮承储责任期不少于4年,具体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确定。每年度氮磷及复合肥储备时间为6个月,钾肥储备、救灾肥储备时间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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