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教育局有关民办学校退费的规定)

导读 每日小编都会为大家带来一些知识类的文章,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教育局有关民办学校退费的规定方面的消息知识,那么如果各位小伙伴...

每日小编都会为大家带来一些知识类的文章,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教育局有关民办学校退费的规定方面的消息知识,那么如果各位小伙伴感兴趣的话可以,认真的查阅一下下面的内容哦。

民办学校可以要求退学费。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高校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

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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